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全面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,全力维护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返校批次及时间安排

二、返校条件
在开学返校前一周,学生每日开展健康自测无异常者可正常返校。
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学生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结果异常的,须如实报告学院辅导员,并暂缓返校,不得带病到校学习。
符合正常返校条件的学生需认真填写好《健康申报卡——2023年春季学期版》纸质版,到校后2天内由班级收齐《健康申报卡》并交年级辅导员处留档。
暂缓返校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,须向学院辅导员报告,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暂缓返校学生待符合返校条件并经学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返校前一周开展每日健康自测
学生在开学返校前一周,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及时上报学院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学生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结果异常的,须如实报告学院辅导员,并暂缓返校。
2.自备个人防护用品
学生返校前应自备口罩、洗手液、防护手套、酒精湿巾、体温计(仪)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常用药品等防疫物品,但严禁带消毒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。建议配备适量的退烧药、呼吸道及消化道等用药。
3.返校途中注意防护
返校时尽量做到家庭、学校“两点一线”,减少返校途中感染风险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
4.进校流程
学生进校时,经核对身份信息后进入校园;到达宿舍后,开窗通风,并清洁宿舍。
5.返校后的要求
学生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自我健康监测,倡导减少聚集,加强自我健康管理,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学院辅导员,出现以下情况之一:(1)有11种新冠典型症状(以下简称症状)+核酸阳性;(2)有症状+抗原阳性;(3)有症状+且包括发热(体温≥37.3℃);(4)抗原阳性,暂缓参加教学活动,由校医室医务人员评判后,根据病情轻重分级,转入学校校区健康驿站或校外有关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。
学生到校后,离校外出时需做好个人防护。
学校健康驿站值班电话:18420351039
移动短号:661039
嘉应学院
2023年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