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理 ◆ 重情 ◆ 勤学 ◆ 苦练

学院官方公众号

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遴选原则(试行)

作者: 时间:2022-05-20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,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质量,逐步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原则。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入党动机端正、思想进步、群众基础好;勤奋好学、成绩较好、工作表现良好,能够起到一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2、年满18周岁,经过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且已提交入党申请书。

二、具体条件

1、无违法行为且近两学期内无违纪行为,有违纪记录者需有明显悔改表现且各方面表现优异。

2、近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.8以上,无挂科、无重修科目且累计挂科不超过两门。

3、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名次在班内前50%以内。

4、服从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。

三、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可优先选送:

1、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入伍或当兵复学者。

2、责任心和奉献意识强,担任班团干部或校院学生组织干部达一年以上,且表现优良者。

3、多次获得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等成绩优异者。

4、代表学校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者。

5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;积极参加义务劳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
6、好人好事事迹、社会公益活动等,被院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宣传报道。

7、优秀少数民族学生,在坚持思想政治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,可适当放宽学业条件。    

四、其他

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嘉应学院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所有。

嘉应学院体育学院

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

 

版权所有©嘉应学院体育学院  地址: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:514015  

学院办公室电话: 0753-2186835 学院学工办电话:0753-2186700 | 邮箱: jylx14@jyu.edu.cn

粤ICP备05008878号 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 

纳税人识别号:12441400456763110Y